原名:The United States Copyright Act of 1976 by Unknown 出版时间:
1976
页码:
205
作品摘录:,或雕塑特征,可以与物品的功利性方面分开识别,并且能够独立于物品的功利性方面而存在。
“假名作品”是指作者使用虚构姓名的复制品或录音制品。
“出版”是指通过出售或其他所有权转让、或通过出租、租赁或出借的方式向公众发行作品的副本或录音制品。出于进一步分发、公开表演或公开展示的目的而向一群人分发副本或录音制品的行为构成出版。公开表演或展示作品本身并不构成出版物。
“公开”表演或展示作品意味着 –
(一)在向公众开放的场所或者家庭及其社会熟人正常范围以外人员聚集的场所表演、展示;或者,
(2) 传输或以其他方式通信举办一场演出
资源下载
VIP免费升级VIP